司法护卫民族之花绽放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多举措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辖区有两个瑶族乡及世代聚居的瑶、苗、壮等少数民族,地域面积广,农业人口多,农村集镇商贸发达,涉农纠纷突出。
近年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多举措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立足法院职能,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融入到审判执行、机关党建等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走深走细走实,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民族语言传递法治之声
2024年7月4日上午,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六塘镇老山底村的漓江支流边,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禁渔期捞鱼真的是犯法的啊。”旁听庭审现场后,围观群众不禁感慨道。
从“坐堂问案”到“巡回审判”,不仅能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也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服务、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方式,巡回审理案件,现场以案释法就是最生动的法治宣传。
少数民族聚居村镇之间多为乡间小道、盘山公路,距离较远,且道路多发塌方等自然灾害。为充分保障辖区内群众利益,临桂区人民法院对辖区内距离较远的案件优先受理、上门送达,部分案件联合当事人所属辖区村委会进行集中送达,提高办案效率,减少群众的诉累。
在处理纠纷时,临桂区人民法院聘请熟悉当地语言的人或邀请熟悉当地语言的村委干部、人民陪审员发挥“双语调解”优势,让案件纠纷顺利化解,切实使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针对当地特点,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前提下,如彩礼、上门女婿、老人赡养、分家析产等问题,结合法律法规进行释法明理,做到法理、情理、民族生活习惯的有机结合。
在审理涉少数民族当事人案件时,立足地域特色,结合瑶、苗、壮等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坚持将苗瑶壮文化融入到法庭文化之中,弘扬苗瑶壮传统美德,运用民族语言传递法治之声,创建“双语法庭”与“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新时代调解模式,不断延伸司法触角、优化司法服务、强化司法保障,助力织好各民族“石榴籽”式“治理网”,画好融荣与共“同心圆”。
架起各族群众“连心桥”
“终于解决了,太好了!”2024年7月,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与临桂区人民检察院、临桂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协同联动,解决了一批讨薪难问题,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不仅高效、便捷、低成本,更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临桂区人民法院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与辖区乡镇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建立联系网络,形成分工协作、沟通配合、合力推进的非诉化解矛盾纠纷新平台,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互联”的工作机制,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合力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实现当事人维护权益一站直达,推动形成矛盾纠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解纷服务大格局,让民族团结之花盛放在瑶乡大地。
同时,临桂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官”活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通过定期走村入户,认真倾听民族地区群众存在的法律问题,做好法治宣传,摸排矛盾纠纷。
坚持多调联动的工作方法,形成服务群众的合力,充分协同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熟悉当地风俗习惯的优势,使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多一份“乡音”,让调解工作“接地气”,通过察民情、解纠纷、排民忧,架起服务各族群众的“连心桥”。
关注农村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对于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和赡养费等案件采取“四快”措施(即尽快立案、尽快送达、尽快开庭、尽快判决),同时加强调解,能调尽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普法宣传唱响民族大团结
春色融融三月三,又是壮乡欢歌时。2024年4月9日,临桂区人民法院组织党员干警到五通村委开展“三月三”民族团结进步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向村委村民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
当天,法官还向群众普及了民法典、禁毒、反电诈、《反有组织犯罪法》、反邪教以及国家安全等相关内容知识,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助力欢度幸福“三月三”。
聚力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倡导各族群众和谐共处、守望相助。延伸司法职能,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壮族“三月三”、法定节假日和当地传统民俗节庆活动,深入村屯、社区开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生态环境保护、反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崇法尚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通过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纠纷、提出司法建议、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形成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的法治环境。同时,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法治护航润心间,民族团结一家亲。临桂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找准民族团结进步和法治建设的结合点、切入点,以司法审判奋力谱写民族团结进步崭新篇章,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白雨露)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侵删。